金融知識普及月 | 以案說險:復效時為什么要進行健康告知
【案例介紹】客戶H先生2018年8月1日為自己投保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險,2021年8月由于經濟原因沒有按時交費,保單停效,客戶于2022年5月向保險公司申請復效,保險公司要求客戶填寫健康告知,客戶很不解,表示投保時已告知,現在是復效,又不是重新投保,為什么還要做健康告知?
【案例分析】因保單停效期間,被保險人的健康狀況可能會發生變化,保單復效時,近似于投保人重新投保,保險公司須根據被保險人的最新身體狀況,重新作出核保決定,所以本案中H先生在保單復效時需要做健康告知。
【風險提示及知識拓展】保單停效有損失
1、保單停效期間,保險公司不承擔保險責任。
2、重新復效需支付復效利息。
3、增額分紅的投資類保險由于保單失效而可能影響保險金額的遞增。
4、需要重新計算等待期。
5、附加型短期險終止,只能重新投保。
6、面臨加費、除外責任甚至拒保風險。
所以為了維持原有的保障,合眾人壽提示廣大保險消費者:關注保單的交費時間,按時交費,盡量避免保單停效。如果停效了,也要在兩年內盡快復效,辦理復效時,同樣要做健康告知。
(文章來源:原創)